劳动仲裁的作用是什么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规定,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,应当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,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劳动仲裁是为了公正及时地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,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而设立的。
在我国只要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,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,也可以邀请工会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。劳动争议双方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双方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因此,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,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劳动仲裁机构主要处理以下劳动争议:
1.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;
2.因订立、履行、变更、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;
3.因开除、辞退、辞职、退职发生的争议;
4.因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社会保险、福利、培训、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;5.因劳动报酬、工伤医疗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;
6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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